民事起诉状
(婚约财产纠纷、返还彩礼)
原告:XXX,男,X族,生于X年X月X日,住址(经常居住地):XX省XX市XX区(县)镇(街道)号XX小区X栋X单元X室,身份证号:XXXXXX,联系电话:XXXXXX
被告:XXX,女,X族,生于X年X月X日,住址(经常居住地):XX省XX市XX区(县)镇(街道)号XX小区X栋X单元X室,身份证号:XXXXXX,联系电话:XXXXXX
(注:如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,请复制上述被告格式,并将被告依次编号为“被告一”、“被告二”、“被告三”)
诉讼请求:
1、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给付的彩礼人民币____元;
2、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赠与的贵重物品:金项链1条(价值XX元)、钻戒一枚(价值XX元)、金耳环一副(价值XX元),若上述物品无法返还,则判令被告折价赔偿人民币XX元;
【注:将需要被告返还的贵重物品全部列明;如列明的物品较多,可将第2条诉请修改为以下内容: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赠与的贵重物品(后附物品名称及物品价值清单);若无法返还,则判令被告折价赔偿人民币XX元)】
3、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。
【注:诉讼过程中,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,可以将此处的“财产保全费”列入诉讼请求中,否则无需列明。】
事实与理由:
原告与被告于X年X月X日经人介绍相识,后确立恋爱关系。X年X月X日,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。
订婚前后,原告及原告家庭按照习俗向被告(及被告家庭)给付了彩礼,包括:现金人民币X元、首饰(含金项链、戒指等)及其他物品(如____),折合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。上述款项及物品已由被告(及被告二)实际接收。
在后续相处过程中,原告与被告因性格不合、缺乏感情基础等原因,多次就结婚事宜协商未果,双方已无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。原告曾多次就彩礼返还事宜与被告协商,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。
原告认为,原告与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被告应当返还所收受的彩礼。被告拒不返还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,望判如所请。
此致
___市___区(县)人民法院
具状人(原告签名):_____
___年___月___日
1、名称为“民事起诉状”。
2、A4纸打印,或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。
3、最后落款处签名必须原告本人亲笔签名,不得打印,并按手印。
4、最后落款处的如期最好填写提交起诉状当天的日期。
5、落款处的XXX法院系审理该案件的法院,即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,就写审理法院的全称。
该类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(指户籍所在地)人民法院管辖,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(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,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)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本作品内容为民事诉讼状范本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1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法律文书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*****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